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医疗卫生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35866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试题资料 > 公务员行测 >

    阅读模式

    一事不再罚:指对当事人的同一种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

    2022-05-30 11:44 来源:华图公务员题库

      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一事不再罚:指对当事人的同一种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更多关于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题,内蒙古公务员试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112 、一事不再罚:指对当事人的同一种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面不符合一事不再罚规定的是:

      A.张某回国没申报携带物品,海关没收物品,并给予2000元罚款

      B.个体户杨某在贩卖生猪时被查出没有完税证,执法人员将其留置盘查48小时,后罚款900元

      C.某县一饮食店,未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就开始营业,被工商部门罚款,后地税部门责令缴纳滞纳金

      D.某甲是河北人,在北京打工,因多生一孩,在北京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在回家探亲时,河北计划生育部门也对他征收了社会抚养费

      答案:D

      解析: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非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当事人的同一种行为;

      ②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张某只受到了一次罚款,不属于“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一事不再罚”;

      B项:杨某只受到了一次罚款,不属于“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一事不再罚”;

      C项:未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登记就开始营业,第一次罚款是因为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第二次受罚是因为没有在税务部门登记,属于两种违法行为,不属于“对同一种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符合“一事不再罚”;

      D项:因多生孩子,在北京和河北被给予了两次罚款,属于“对同一种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不符合“一事不再罚”。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税款滞纳金不是罚款也不是罚金,税款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税费机关以对其设立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为手段,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

      来源:2008年1102内蒙古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公务员试题

      以上是2008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题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题,内蒙古公务员试题,请继续查看2008年1102内蒙古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题题库或最新公务员试题题库

      以上是一事不再罚:指对当事人的同一种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

    (编辑:安徽华图)

    2022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Smohan

    安徽华图教育

    安徽华图教育官方微信:anhuihuatu

    立即关注
    • 20000+每日阅读
    • 200000+粉丝
    • 1000+每日转发
    2022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辅导课程
    Smohan

    华图公务员考试热点

    安徽华图官方微博http://weibo.com/ahhtexam

    立即关注
    • 170000+粉丝
    • 18000+博文
    • 700+每日转发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畅言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