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公务员题库发布公务员行测: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更多关于辽宁公务员考试,辽宁公务员行测真题,辽宁公务员真题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79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是:
A.甲公司连续5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乙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公司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被公司拒绝
C.丙公司经理私自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就此提出诉讼
D.某公司拖欠丁公司大笔货款已近两年,而丁公司董事会和经理未采取任何措施索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②公司怠于起诉;
③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非“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不符合定义;
B项:公司经营不善,并非“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不符合定义;
C项:公司董事会就此提出诉讼,并非“公司怠于起诉”,不符合定义;
D项:被拖欠大笔货款,属于“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丁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属于“公司怠于起诉”,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判断推理 ?定义判断 ?单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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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