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事业单位题库发布职业能力测试:下列选项是关于2016年国务院1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格式规范的是:A。更多关于2016合肥市直考试,2016合肥事业单位试题,合肥市直事业的相关资讯,请关注华图考试资讯号(htgwyks)。
题型:单选题(分值:1)
26 、下列选项是关于2016年国务院1号文件的发文字号,格式规范的是:
A.国务院(2016)第1号
B.国务院(2016)1号
C.国发〔2016〕第1号
D.国发〔2016〕1号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2.5的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由此D选项的国发〔2016〕1号完全符合公文格式要求。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A项:机关代字错误、年份括号错误且发文顺序号带“第”字。应改为国发〔2016〕1号。A项格式有误,故不选。
B项:机关代字错误且年份括号错误。应改为国发〔2016〕1号。B项格式有误,故不选。
C项:发文顺序号带“第”字。应改为国发〔2016〕1号。C项格式有误,故不选。
机关代字一般由两个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代字,第二个层次是发文机关主办文件的部门的代字。如国务院的机关代字为“国”,国务院办公厅的机关代字为“国办”。发文代字,应由所在区域代字、机关代字和发文类型代字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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