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的收益的会计分录
2022-05-12 23:33 来源: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导读】1、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时,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2、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时,借: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方或贷方);3、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时,借:应收利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借方或贷方)。
理财产品的收益的会计分录
1、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确认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方或贷方)
3、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时:
借:应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借方或贷方)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收益,应当通过“应收股利”科目、“投资收益”科目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二级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