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哪些课程可以免考
2022-01-14 05:30 来源:华图自考成考网
【导读】北京市每年开设的自考专业非常多,但不管什么专业,考试科目大多都在12门以上,许多考生面对这么多科的考试感到非常头痛。但实际上,有些课程是可以免考的!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什么是自考免考?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免试已通过考试成绩的相关课程。
北京哪些课程可以免考?
北京自考免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一、各类高等院校(指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以下同)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基础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
1.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2.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目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专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或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
二、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等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
1.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即“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目前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本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
三、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的学习考试,可以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对于只因一门课程未合格而持有本科结业证书者,可以按专科生资格接考自学考试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课程。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按相应的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执行。
四、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来所学专业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则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1、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包括笔试(02316)和实验考试(02317)〕课程;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包括笔试(00342)和实践考核(00343)〕课程。
2、英语等级证书: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三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PETS二级以上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获得PETS三级口语部分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的“英语水平考试(一)(口语)(08684)”课程;凡获得PETS四级口语部分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的“英语水平考试㈠(口语)(08684)”及“英语水平考试㈡(口语)(08688)”两门课程。
考生获得GESE五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的“英语水平考试㈠(口语)(08684)”课程;凡获得GESE六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的“英语水平考试㈠(口语)(08684)”及“英语水平考试㈡(口语)(08688)”两门课程。
获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00796)课程(7学分)。
其他证书免考
一些专业的课程可以用部分职业资格、职业证书等来免考,如:导游证可免北京概况与导演基础,北京旅游景点文化、导游业务、导游员综合知识等4门课。具体还需考生参考自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
外籍人士可申请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
外籍人士参加自考。考虑到具体情况,对于外籍人士报考自考专业,可以免考该专业公共政治课程,但要考其他课程补足学分。即:如果该专业有其他选考课程,则在选考课里选修与公共课程相当学分的课程补足,如果没有选考课程(一般为专科专业),则选考一门职工素质课程代替公共政治课。
北京自考免考怎么办理
(1)申请北京自考免考的考生需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