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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辽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131人)

    2021-10-20 17:12 北京人事考试网 来源:|

    2021辽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编外用工招聘公告(131人)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用人需求,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岗位报名人员的年龄严格按《招聘职位信息表》中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2、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聘用之月起缴纳;

      3、在职称晋升和聘任方面,参照在编人员享受职称晋升和聘任待遇;

      4、有特殊业绩和专长者可优先选派到国内、国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四、信息发布

      在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 10月21日9时—2021年 10 月25日16时,10月25日16时以后查看结果为“未通过审核”的考生,10月26日12时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0月26日12时改报服务截止,考生信息只能查询,不能更改。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证明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考生费用。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考生在此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由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即报名成功,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查看是否审核通过。

      考生自网上报名起至招聘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式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其它学历:全部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考生最终成绩以笔试权重成绩加面试权重成绩为准(笔试成绩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60%),按招聘职位数量择优聘用。

      (三)本次招聘不提供考试培训及相关辅导材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和提供的辅导材料均与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无关。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考生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是否一致。

      (一)资格审查方式

      以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打印)、资格证、住培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信息表》。

      八、体检、考核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笔试、面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和网上报名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十、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人事科 024-88319859

      咨询时段: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

      监督电话: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纪委:024-88323438- 8008

      仅供考生投诉举报使用,不接受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http://qzpta6.chinasyks.org.cn/cn_syshiyuan/index.html#/index

      (请考生10月21日9时起登录以上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报名)

      附件: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2021年编外用工招聘职位信息表.xlsx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0日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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