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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聘合同制护士招聘公告(35

    2021-09-17 17:39 北京人事考试网 来源:|

    2021辽宁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聘合同制护士招聘公告(35人)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启动2021年院聘合同制护士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严格考核工作程序,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2.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定招聘计划,按岗位学历层次和专业类别,采取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二、招聘岗位需求与岗位条件

      (一) 岗位需求:

      本次拟招聘院聘合同制护士35人

      (二) 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及自考本科)、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专业;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3. 2020年或2021年毕业生。

      注:不接受在读研究生或2021年入学研究生报名。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所有环节信息均在线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查看更新,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任一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

      每名应聘者保证符合所报岗位的资质要求,否则取消应聘或录取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7日8:00-9月22日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注册并登录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网址链接http://zhaopin.tuopan.ln.cn/public/

      或扫描微信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完整填写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资料将不允许修改。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证明。

      3、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电子版扫描件,上述材料原件在参加理论考试时需携带备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间阶段发现问题,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在线信息的填写及上传的材料是资格审查重要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如实、认真完成。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考核。

      2.理论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现场资格复审。

      3.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理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后,按照理论和技能总成绩排序,依据岗位需求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按照各环节成绩比例汇总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据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结合资格审查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对于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技能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三项成绩均一致,采取加试。

      各环节考试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准考证打印及注意事项等事宜,请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招聘链接中的通知发布及个人登录页面信息。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相关文件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在医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其他

      1. 应聘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未及时回复报名网站信息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理论考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 因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4. 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以上招聘流程在招聘开始前在院纪委备案封存。

      招聘咨询电话: 62042027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1年9月17日

    (编辑:安徽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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