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无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人)
2021-09-14 17:26 北京人事考试网 来源:未知
2021江苏省无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人)
为进一步加强无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法执勤力量建设,根据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检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边检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9月14日至2003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身体条件;
7.能适应三班轮班及综合计时工作机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公文写作、信息技术和摄影等特长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有打架、斗殴、毁坏他人物品或公共物品、民事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边检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5日
3.报名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广瑞路2号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102办公室。
4.领取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填写《人员报名表》;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直接填写),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二)体能测试
所有岗位均需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际考生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请在面试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无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人员视作本人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次考试由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无锡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全程派员参与。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