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2021-09-14 09:57 北京人事考试网 来源:未知
2021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0人)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视力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限苏州市户籍。具有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江苏省户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4、退役军人报考勤务类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江苏省户籍。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者于9月28日前将《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附件1)。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请报名者于9月30日上午9:00-11:00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和两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至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西侧原交警大队主楼一楼接待室现场确认。
报名时请主动出示“苏康码”、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遵守现场纪律。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其中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体测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轮体检。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跳绳,体能测试成绩=(三个项目总成绩)/3。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于面试地点。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此次体检增加核酸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
(五)录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城区相城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由相城区财政保障,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入职后以公安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五、纪律与监督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5225661转37022;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661转37021。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负责解释。
2021年9月10日
(编辑:安徽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