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红领培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当前位置:安徽人事考试网 > 问答 > 教师 >

    教资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原则方针有哪些

    2021-09-09 17:13 来源:教师考编网

    【导读】在管理体制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在教育经费体制管理上,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

    教资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原则方针有哪些

      

      在管理体制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 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在教育经费体制管理上,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 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在优惠措施上,国家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编辑:安徽华图)

  • 上一篇:教师资格证报名费是多少
  • 下一篇:没有了
  •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