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庆蚌埠亳州巢湖池州滁州阜阳淮北淮南黄山六安马鞍山铜陵宿州芜湖宣城

2021年淮南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03-25 16:56 安徽专升本考试网 来源: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淮南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淮南师范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泉山校区)

  五、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招生范围 备注
040106 学前教育 2 教育学 50 不限 师范
040107 小学教育 2 教育学 50 不限 师范
050101 汉语言文学 2 文学 80 不限 师范
050201 英语 2 文学 80 不限 师范
070301 化学 2 理学 80 不限 师范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工学 80 不限  
120801 电子商务 2 管理学 80 不限  
  合计     500    

  注:所有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考生。各专业免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分专业计划的10%。

  六、报名

  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

  3.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文件仔细阅读。

  报名、志愿填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2.报名办法及费用缴纳:见《安徽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办法》(附件1)

  3.免试考生申报办法:

  符合《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规定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技能竞赛获奖项目大类须与报考专业一致)须提供获奖材料原件、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后的复印件及免试申请表(附件2)。

  ‚符合《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文件规定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授奖命令、退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后的获奖复印件及免试申请表(附件2)。

  材料提交时间、方式:报名成功后至4月5日17:00前,将相关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s://zsw.hnnu.edu.cn/)。

  4月6日-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教育厅备案。4月8日学校将汇总公示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

  1.普通考试

序号 招生专业 公共课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1 公共科目2 专业科目1 专业科目2
1 学前教育 大学语文 英语 学前教育学 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
2 小学教育 大学语文 英语 教育学 心理学
3 汉语言文学 大学语文 英语 中国古代文学 现代汉语
4 英语 大学语文 英语 综合英语 翻译与写作
5 化学 高等数学 英语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 英语 计算机专业基础 C语言程序设计
7 电子商务 大学语文 英语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说明: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入学测试方式,其中 公共科目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或开展联合命题并组织考试。各专业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2. 免试录取符合免试政策考生的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免试考生面试考核工作办法》。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以普通考生身份继续参加笔试。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录取。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4月17日 上午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见公共课准考证 省考试院组织命题统考科目
下午 英语 见公共课准考证
4月18日 上午 专业课1 见专业课准考证 我校组织命题考试科目
下午 专业课2 见专业课准考证

  考试地点

  1.公共课考试地点在淮南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具体考场安排见公共课考试准考证。

  2.专业课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见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考试组织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和管理本校的考试工作。

  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成绩查询

  1.公共课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2.专业课成绩由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

  具体成绩公布及查分截止日期另行公布。

  查分查卷

  1.成绩复查流程: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具体时间、方式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专业课科目的复查,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天内提交查分申请,由我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复查,纪委全程参与。

  2.成绩复查结果:对专业科目成绩核查无误的,不再通知考生;确因误差需变更考

  试成绩的,待核准后将变更结果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并保持手机通畅。

  3.相关说明:专业科目成绩复查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八、录取

  (一)录取程序

  1.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面试合格考生(面试合格条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剩余计划在笔试合格考生(笔试合格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退役士兵录取程序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录取。其他退役士兵的录取程序与普通考生录取程序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50%。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程序录取程序与普通考生录取程序相同。

  说明:退役士兵与建档立卡考生的公共科目由考试院单独划定分数线,专业科目由我校单独划线。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

  1.录取总人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

  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原则同上述八(一)非免试普通应届生一致。

  3.外校生源调剂:

  经分专业计划调整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接受外校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考生原报考专业须与调入我校专业相同;②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对应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③调剂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录取最低合格线(即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且专业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低于50分)。

  外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公共科目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根据第一轮调剂后计划完成情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详见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录取确认考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与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九、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凡不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冒名顶替、重名重号、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习2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具体按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十一、其他

  1.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2.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4-6863597(纪委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3.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4-6863685、0554-6863550(传真)招生网站:https://zsw.hnnu.edu.cn/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西路

(编辑:图小鑫)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