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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招!2021年合肥教育局将加大新任教师补充力度!
重点工作 | 主要任务 | 责任处室 |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 | 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中央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作为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党委(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列入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教育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与研究。深入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筹建合肥市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基地,推动党员干部教育学习长效化、常态化。组织中小学生阅读《合肥党史故事(青少年读本)》,推动党史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培养青少年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尚情感。 | 宣传处、组人处(机关党委)、秘书处、教育党建服务中心(排名第一的处室为牵头处室,下同) |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 紧紧围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策划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党建领航、立德树人”行动,实施“信仰筑牢”“堡垒加固”“先锋引领”“效能提升”和“品牌创建”工程,培育出一批理念先进、内涵丰富、经验典型、效果突出的党建特色品牌。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对市管高校、民办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 组人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职成处、高教处、教育党建服务中心。 |
3. 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 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做大做强正面宣传,提升党的创新理论在师生中的传播效果,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市教育局网站及各级各类学校网络平台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校园热点舆情的监测研判工作。 | 宣传处 |
4.着力打造教育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 | 统筹抓好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属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配合开展较大规模中小学校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配备有关调研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持续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 组人处(机关党委)、教育党建服务中心 |
5.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联系支部制度。认真抓好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和市委巡察市属学校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工作,切实保证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深入开展市属学校基层党建“逐校督导、整体推进”活动,紧盯薄弱环节、聚焦全面提标,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等,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教育重点领域监管,大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持久落地生根。 | 组人处(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办公室、教育党建服务中心 |
6.持续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体制机制,依托在肥高校成立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配齐思政课教师,全面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凝聚学科德育合力,突出德育统领作用,统筹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 基教处、宣传处、高教处、职成处、秘书处、教科院 |
7.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体系,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 在小学阶段率先推进“每天一节体育课”和落实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两小时”固本计划,加强全国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足球篮球特色学校试点县区及改革试验区建设。印发《合肥市中小学美育工作实施意见》,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试点。加快补齐劳动教育短板,出台《合肥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建设。落实《安徽省中小学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建设合肥市家长学校信息化平台。深入实施中小学体质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加大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解决好学生“小胖墩”“小眼镜”“小豆芽”等问题。 | 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法规处、学前办、学生中心 |
8.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 出台《合肥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工作实施意见》,持续加大“十不得”跟踪问效力度,清理县(市)区教育评价标准中的不合理内容,达到增强教育教学实效、减轻学生过重和不合理的课业负担的目标。开展全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个方面管理,确保小学作业不出校、初中作业不超标、高中作业不越界。加强学生社团管理,丰富社团活动内容,开展中学生辩论赛、模拟联合国、社团展示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拓展研学旅行内涵,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 基教处、组人处(教师中心)、职成处、团委、学前办、学生中心。 |
9.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 加强教研和教研队伍建设,健全市、县(市)区、学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研室指导,完善考核机制。做好国家和省、市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育人质量提升上的支撑作用。举办第四届基础教育学术年会,密切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搭建更多教研平台,优化区域教研、学科教研、校本研训形式,开展专题研究、项目研究,进一步凝练基础教育研究成果,催生一批具有生机活力、独具示范引领的教学成果,营造良好的教研学术生态。 | 教科院、基教处、职成处 |
10.做好全市教育发展顶层设计 | 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合肥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0—2022年)》,编制印发《合肥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组织实施。积极谋划教育“十四五”重大项目,争取纳入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储备库。 | 发展处、项目办、办公室。 |
11. 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 扎实推进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制定合肥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工作体系。分层分类制定教育评价改革具体举措,将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修订我市一类幼儿园(特一类幼儿园)评价方案和标准体系。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改进小学生发展绿色指标评价,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中小学立德树人工作监测评估系统。 | 秘书处、督导处(督导中心)、基教处、学前办、教科院 |
12.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 化解热点区域幼儿园招生矛盾,平稳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并实施学区内住宅用房入学年限政策,稳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落实“公民同招”“审批地”“电脑摇号”等招生政策,将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纳入网上登记系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落实省教育厅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规范职业学校招生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采取备案制。实行市区高考考场相对就近安排制度,切实做好各项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保障工作。 | 基教处、职成处(民管办)、学前办、考试院 |
13.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 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动教育督导履职尽责。统筹“一站式”督导检查评估,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创建工作,开展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全面压实县级政府、学校、幼儿园主体责任,建立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督导机制,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疫情防控、中小学心理健康、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负担等专项督导。 | 督导处(督导中心)、秘书处、基教处、学前办、教科院 |
14. 健全教育法治体系 | 启动“八五”普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防范决策风险。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学生宪法法律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禁毒、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等宣传教育力度,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 法规处、基教处、宣传处 |
15. 构建教育合作大格局 | 对标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中小学教师校长领航工程、名师名校长联合培训、幼教骨干教师跟岗研修等项目,深入推进长三角、“中四角”、合肥都市圈等校际、校地、区域之间联合互动、深入交流。持续推进“留学合肥”等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实施,支持合肥学院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规范外籍教师来华交流、留学人员管理。 | 发展处、组人处(教师中心)、基教处、高教处、办公室、学前办、学生中心 |
16.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 | 持续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制定并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无证园治理力度,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成果。继续采取“四个一批”措施,进一步巩固提高公办率、普惠率,确保2021年我市学前教育公办率保持在50%以上、普惠率达到85%。完善学前教育市级以奖代补政策,支持优质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重视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以幼儿游戏为内容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视导,举办幼儿园管理论坛。 | 学前办、项目办 |
17.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 推进“义务教育全域高质量发展计划”,将“标杆带动”发展模式转为“全域主动”发展模式。建立规划引领、项目推动、过程督导、评价保障等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教育现代化治理水平,在质量巩固提升、减负增效工程、优质均衡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继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集团结对工作,继续提高第五批、第六批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质量。制定我市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谋划特殊教育新的改革发展。继续办好合肥三十五中西藏班、合肥幼专新疆班,加强民族融合教育。 | 基教处、督导处(督导中心) |
18.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 在现有普通高中教育集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集团化规模。全面落实合肥市实施国家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区(校)三年发展规划,创新推进示范区建设,设立市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校,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市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作用。落实“两全”要求,深化基于学科核心素养大单元教学改革,做好新高考改革准备工作。深入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构建高中阶段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和“五育”并举的全面育人体系,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加强学生发展规划指导。 | 基教处、秘书处、教科院、组人处、学生中心、团委、装备中心、考试院 |
19. 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发展 | 贯彻落实《合肥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市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实施“学校创建”“专业改造”“师能提升”“校企共建”“技能培训”“教材建设”“智慧校园”“治理能力”等提质培优“八大工程”,力争实现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整改达标和“1+X证书”职业学校全覆盖。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育50家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市课题研究。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合肥市现代职教集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举办2021年全市中职学校技能大赛,开展2021年中职学校优秀论文、优质课和优秀教学软件评选、文明风采大赛等教科研活动,发布合肥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 职成处、高教处、项目办 |
20.提升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能力 | 支持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安徽大学等“双一流”高校面向国家及省市科技、产业和社会重大需求发挥核心竞争力。支持合肥学院加快推进创建合肥大学,加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支持和推动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转设为地方应用型、科技创新型市属公办本科高校,加快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新校区项目(暂定名)建设。支持在肥高校围绕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产学研结合体系,形成城市能级提升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拓展社区教育领域,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夯实四级社区教育网络标准化建设,评选市级示范社区教育学院、社区学习中心,探索学分银行建设,不断提高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水平,提升终身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 高教处、职成处、项目办 |
21.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 继续选派督导专员(第一书记),加大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力度,开展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督查。实施民办优质学校培育行动,打好“民办学校规范提质攻坚战”,深入开展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民办义务教育结构比例,出台《合肥市民办学校分类发展暂行办法》,切实抓好民办学校年检、招生、安全管理等工作。 | 职成处(民管办)、基教处、组人处(机关党委) |
22. 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出台《合肥市教职工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办法》,修订《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实行师德承诺制度,健全完善师德表彰制度和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通报表扬一批“庐州最美教师”、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育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持续开展在职教师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失范行为查处和通报曝光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 组人处(教师中心) |
23. 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 推动《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探索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持续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编制供给、岗位设置、职务职称结构,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岗要求,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落实市、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优化招聘方式方法,加大新任教师补充力度。重视培养教育人才工作,配合做好政府津贴、拔尖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领军人才、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等评选推荐工作和2021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 组人处(教师中心) |
24. 推进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创新 | 改进管理方式,规范工作流程,破解教师培训在服务体系、管理方法、内容设置、质量监管、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精细化、长效化的培训工作新机制。强化市级统筹,注重高端引领和专题推进,分级、分类、分层设置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完善市、县(市)区、学校三位一体的教师培养体系,提高教师培训精准性、实效性。 | 组人处(教师中心) |
25.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 推进全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中央和省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落实教育惠民政策,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教育民生工程。继续执行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致贫返贫风险家庭的全学段资助力度。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持续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组织返校排查,分类做好“一人一案”“一对一帮扶”,确保学生不因贫因病辍学、家庭不因学致贫。 | :发展处、财审处、基教处、学生中心 |
26.全面提升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 | 进一步扩大“午餐工程”服务范围,大力推进中小学“课后三点半”服务,实现小学课后三点半全覆盖,建设“课后三点半”服务平台。适时恢复学校运动场地向市民开放。 | 基教处、学生中心 |
27.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严格治理的原则,围绕“八查八看”大力度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校外机构培训“功利化”、作用“夸大化”、学生“低龄化”、教学“超前化”等现象,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超前超纲授课、职业道德失范、虚假广告宣传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布置作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面应用预缴费管理服务系统,保障学员和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支持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星级评定,动态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 职成处(民管办)、督导处(督导中心) |
28.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步伐 | 计划新建中小学28所、幼儿园52所。持续推进市属公益性项目建设,2021年市属公益性项目续建项目9个、新开工项目3个,新开工备选项目15个;建成合肥九中新校区,加快合肥一中东校区、合肥一中教育集团淝河校区、合肥六中新校区、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运河新城校区等项目建设。 | 项目办 |
29.深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 依据省、市出台的智慧学校建设实施规划要求,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试点建设与应用,落实建设任务,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比赛等系列活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不断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水平。实施合肥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深入开展教育信息技术课题研究,促进教育大数据在教育治理方面的应用,提升教育大数据支撑能力。 | 装备中心、基教处、职成处、组人处(教师中心)、学前办 |
30.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 | 切实推进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民众对教育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系统效能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广网上办件,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件量和服务事项办件覆盖率。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市教育局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充分发挥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作用,确保监管行为、监管动态等信息及时录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任务,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教育投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制度”。 | 行审处、办公室 |
31.提高我市教育宣传工作影响力 | 讲好合肥教育“好故事”,传递合肥教育“好声音”,着力宣传合肥教育工作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强化主题特色宣传,充分发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在教育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加大教育新闻宣传力度,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教育系统新媒体阵地管理,推动教育融媒体建设,建立媒体联络机制,加强与中央驻皖、省市新闻媒体以及知名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合肥教育》《合肥教育工作情况》《合肥教育信息》等编发质量。 | 宣传处、秘书处、办公室、教科院 |
32. 大力加强校园语言文字工作 | 统筹各语委成员单位,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举办和指导各地开展农村学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和面向农村青壮年、基层干部的普通话培训,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第三届经典诵写讲大赛、普通话大赛、师生书法比赛等活动,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 | 语工处 |
33. 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格校园管理及健康监测工作,坚决避免校园发生突发性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完善校园管理措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防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应急保障等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督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外事出访与接待计划,认真做好涉外疫情防控、外籍教师管理和外籍师生入境复教、复学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校园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 基教处、秘书处、督导处(督导中心)、职成处、高教处、办公室、学前办 |
34.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 指导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建立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维护教育系统师生健康安全、网络安全、危化品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卫生安全、公共财物安全等。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协同整治校园周边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心理健康辅导和生命教育,着力提升学生自护、家长监护意识,关爱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扎实做好双拥共建、统战、民族宗教、计划生育、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文明创建、节能减排、防震减灾、保密、档案、信访、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各项工作。 | 法规处、基教处、办公室、高教处、装备中心、学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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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