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考报考条件
2021-01-19 10:28 来源:安徽华图
【导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等。
安徽省考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七)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服务基层项目”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此类职位时,只能报考本县的)。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编辑:lingyi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