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绑架罪
2021-01-12 16: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华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安徽华图考试动态信息: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绑架罪。更多关于公安备考,资料考点,2021省考,安徽华图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育(anhuihuatu)认证号和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绑架罪
1.绑架罪的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不构成犯罪,在绑架 过程中杀害、伤害被绑架人的可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2.绑架罪的行为方式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
(2)出于政治目的或者其他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
【试题演练】(多选)关于绑架罪正确的说法是:( )
A.绑架罪具有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的目的,但构成绑架罪既遂,不以该 目的客观上被实施、实现为必要
B.甲(15岁)参与绑架犯罪活动,故意折磨人质造成人质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C.乙绑架王五,向王五的妻子勒索了100万元赎金,在此过程中又将王五随身携带的信用卡、现金、手机等价值5万余元的财物据为已有,构成绑架罪和抢劫罪应数罪并罚
D.丙绑架人质张三向张三妻子勒索100万元赎金,但是在张三妻子按照要求支付100万 元赎金后却违背释放人质的诺言,为了灭口将人质张三杀害,对丙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 罪数罪并罚
【答案】AB
【解析】A选项,绑架罪是行为犯,只要实行绑架行为,就成立绑架罪既遂;B选项,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他人,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其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C 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在绑架过程中,又产生抢劫的故意,应择一重罪处罚;D选项,绑架后又杀人的,以绑架罪一罪定罪,处死刑。
——相关阅读——
以上是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绑架罪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陈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