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表直播|微信微博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教师考试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19春季蚌埠龙子湖区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预通知

    2019-05-06 16:46 安徽教师招考网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考试动态信息:2019春季蚌埠龙子湖区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预通知。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蚌埠教师资格认定,龙子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以及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认证号和交流群(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QQ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龙子湖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预通知

      一、体检对象

      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在龙子湖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19年5月25、26日上午7:30-9:30。

      三、体检地点

      现场确认通过后书面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现场确认通过方可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和书面体检通知。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并统一编号。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一张与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电子照片同版的小二寸照片用于贴体检表,并自带黑水笔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缴费时间:体检当天现场缴费。

      3.缴费地点:体检医院。

      4.缴费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体检人员将体检费交医院。

      5.参加体检的同志在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不要吃早饭(空腹),于上午7:30至9:3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在体检中心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体检表须交医院收回,体检表未按要求交回医院的,视作未参加体检。

      6.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要求,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等检查项目。

      7.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的体检合格证明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8.龙子湖区2019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具体安排以现场确认时发放的书面《体检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发布体检公告。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6日

      ——相关阅读——

      辅导课程--2020教师资格笔试网络课程|图书资料|面授课程

      招考信息--2020安徽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历年分数线

      历年考情--2020安徽教师资格考试公告|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备考资料--2020安徽教师招聘历年试题|备考资料

      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教师招考网安徽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以上是2019春季蚌埠龙子湖区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预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

      本文【2019春季蚌埠龙子湖区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预通知】来源于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具体最终信息请以龙子湖区人民政府为准!

    (编辑:刘冰清)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招考头条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职位 咨询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