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池州东至县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21人公告(3)
2017-08-16 16:12 安徽卫生人才网 来源:池州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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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专业技术岗位只进行笔试,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考察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生,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知识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东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东至县人社局 0566-7016873
监督电话: 东至县监察局 0566-7026620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7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共21名)
2017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共21名) | ||||||||||||||
序 号 | 用人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拟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笔试内容 | 面试 方式 | 备注 | |||||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公共基础知识 | 岗位专业知识 | ||||||||
本科、大专 | 研究生 | |||||||||||||
20 | 卫 计 委 | 县血吸虫病防治站 | 公益一类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29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工程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二级学科)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医学影像基础知识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中专、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
21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0 | 1 |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 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 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中专、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
22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1 | 1 | 护理类、护理学类 | 护理学(二级学科)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护理基础知识 | 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中专、年龄放宽至到35周岁 | ||||
23 | 县疾病预防控制保健中心 | 公益一类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2 | 2 | 预防医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预防医学基础知识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大专、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
24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3 | 1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 |||||
25 |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4 | 1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大专、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
26 | 县人民医院 | 公益二类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5 | 4 | 医学影像学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二级学科)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医学影像基础知识 | 历届毕业生应有执业医师证 | ||
27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6 | 2 | 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 历届毕业生应有执业医师证。 | ||||
28 | 乡镇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7 | 6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一级学科)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中专、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
29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8 | 1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工程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二级学科)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医学影像基础知识 | |||||
30 | 医学专业技术 | 1502039 | 1 |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检验 | 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 | 大专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医学卫生基础知识 | 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 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的,专业不限、学历放宽至中专、年龄放宽到3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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