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淮安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临床医生10人公告(2)
2017-06-30 16:13 安徽卫生人才网 来源:江苏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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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相关岗位聘用人员聘用后两个考试年度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另行择业。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党 办:0517-80321828
咨询电话:
人 事 科:0517-80321809
本公告由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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