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特岗教师招聘岗前培训通知(2)
2016-08-23 13:31 安徽教师招考网 来源:安徽教育局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专门机构具体实施,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特岗教师的学习安排、生活保障、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配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培训顺利进行。各高校要于8月25日前将培训工作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安排、生活保障、考核管理等)传真至省教育厅师资处。
2.各高校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培训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由培训院校统一发放省教育厅审验的合格证书,作为上岗任教的重要条件。
3.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通知本县(市、区)特岗教师按时到达培训院校接受岗前培训,并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培训地点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文本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教师〔2010〕8号文件所附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同志要携带签字、盖章的特岗教师聘用协议文本,提前到达指定的培训院校,安排好8月29日的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签订聘用协议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告知特岗教师上岗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4.各特岗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和签订聘用合同。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学校的培训要求和纪律。
联系电话:0551-62822080(传真)
电子信箱:sf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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