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报考备考资料试题|面授课程网校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微博微信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标准

    2015-10-13 19:4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考试动态信息: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标准。更多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身份界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育(anhuihuatu)认证号和交流群(国家公务员考试QQ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现已展开,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导,现为您及分析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标准。祝各位在今年的国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02275853,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anhuihuatu),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海量备考资料!

      应届毕业生,即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一般指即将毕业或处于最后一学年的在校学生(比如大四、研三都属于应届)。简而言之,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政策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 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 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举例说明:

      一般来说,2011年正常毕业的,到今年2012年,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但是,如果你处于就业期(择业期),国家规定你的档案可以由学校的分管就业部门(比如就业指导中心保管一至二年),档案仍由学校保管的,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可以按照应届处理。具体操作得看各地和你所在的毕业学校是如何安排的。有些学校为了图省事,直接将毕业生的档案打回了原户籍所在地(顺便说一句,这样不违规),那你2011年毕业,到 2012年,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应届毕业生了。

      也就是说2012年应届生就是指2012年7月份毕业的高校生,这个很好理解。其中有一个关于2011年应届高校生的概念,就是指2011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温馨提示: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比如,江苏等地的2012年公务员考试,对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按社会人员来招考的,并不是按应届生对待。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参照当地的招考政策。

      ——相关阅读——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查询|公告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专业分类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图书教材 复习资料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 网校课程

      ——相关阅读——

      2021国考公告 职位查询 职位下载

      2021国家公务员报名时间 报名入口

      历年国考分数线及职位查询 冲刺密卷

      2021国考图书 备考资料 笔试试题 

      2021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 网校课程

      2021国考备考咨询 微信交流 QQ群

      以上是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生身份界定标准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sin木槿)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教师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1国考考前冲刺密卷
    2021年国考行测万人模考(第十一季—市地级)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搜索 畅言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