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水利厅招聘专业测试公告(2)
2015-07-07 09:56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公共基础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水利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水利厅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省水利厅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128077
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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