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法干警申论热点分析:贯彻实施环保新法还需补齐执法短板
2015-05-13 11:01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随着时间的推移,打算报考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已经开始紧张的备考了,作为政法干警考试的重点科目之一,对于申论的考察,不仅仅要掌握知识,还要读懂材料和了解社会热点和时事政治,今天我们就贯彻实施环保新法还需补齐执法短板着一热点给大家做个简单分析,希望帮助大家做好备考工作。
在环保部日前召开的新《环保法》实施进展情况的通气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介绍,新《环保法》自今年1月生效以来,两个月内共有15个案件实施了“按日计罚”制度,罚款数额达723万元,个案最高罚款数额达到190万元。此外,最高法院在全国18个省设立了382个环保法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3月2日《新京报》)
近年来不断席卷全国多个大中城市的雾霾天气、多地曝出的饮用水安全等问题,一次次将对其直接负责的环保部门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回望最近十年来,发生在环保领域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就有2006年的甘肃徽县铅污染、2007年的太湖蓝藻爆发、2010年的紫金矿业污染、2011年的渤海湾原油泄漏、2012年的广西龙江镉污染、2013年的山东地下水污染……怵目惊心却又频频上演的环境污染,已令环保部门陷入“千夫所指”的尴尬;治污不力大有赶超住房、医疗、教育“三座大山”之势,成为民怨最集中的问题。
尽管如此,今年来号称“世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生效,春节伊始又正值环保部换帅、陈吉宁履新,民众对于环保部门能否“新年新气象”依然抱有期待。可喜的是,从环保部前两月交出的治污答卷来看,伴随环境执法力度得到空前加强,新《环保法》在惩办、遏止环境污染乱象方面的威力已初步显现。除了逾700万元的罚款外,全国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另一方面,正如潘岳强调,新《环保法》执行开局良好,但目前的成绩还远远不够。时至今日,不但往昔山明水秀的美丽中国正渐行渐远,一些地方的生态环境已经濒临崩溃,大气、土壤、水资源全线失守,以至出现了令人闻之色变的“癌症村”。究其原因,正是长期以来环保领域有法不依、执法偏软,大量环保法律法规形同虚设而导致的历史欠账太多。
必须看到,环保领域长期以来的法纪废弛、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的尸位素餐,还有着更深层次的现实背景和盘根错节的利益土壤。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发展成果,很大部分均是以消耗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环境为代价取得的,并逐渐形成了对于“粗放型、高能耗、重污染”增长模式的路径依赖。此外,唯GDP至上、以招商引资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长期大行其道,一些环境污染大户也因为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明星企业,或者头顶央企、外企的光环,往往能够得到地方政府的庇护。更有甚者,一些环保部门更将放任排污作为谋取私利的交换筹码,凭借项目审批权或明或暗收受企业贿赂。
新《环保法》出鞘以来初露锋芒,无疑令那些昔日的排污大户、以及排污产业链上的既得利益者如芒在背。耐人寻味的是,当前种种针对新法的不和谐杂音中,相当一部分反对和质疑竟然是出自环保系统内部,比如抱怨“新法过于严格而违法者众多,致使新法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等。如果违法普遍的现实能够成为法不责众的理由,那么中国的法制建设、社会的法治信仰还从何谈起?这样荒诞可笑的说辞出自地方环保部门,绝非单纯的误解或者模糊认识,本质上都是“假痴不癫”,企图借此试探新法执行的力度和漏洞,从而为自身长期以来的渎职不作为开脱,为继续纵容庇护排污、玩弄“重拿轻放”的伎俩投石问路。“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出台至今,仍有八九个环境违法猖獗的省区却没有查处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其中蹊跷不言自明。
说到底,“治乱世当用重典”的同时,更需警惕被歪嘴和尚念错了经。除了“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把戏,还须提防“按日计罚”的高额重罚措施在执行中走样异化为“以罚代管”,甚至沦为一些地方政府创收敛财的手段。正如潘岳所强调,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不能仅仅依靠“按日计罚”,还应重视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据新法移送公安拘留等,对环保违法行为打出一套组合拳。
新《环保法》的背后凝聚的是党心民意,是对“牺牲环境换增长”发展模式的彻底扬弃,是中国在“新常态”下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制度支撑,其实施效果更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和兴衰存亡。对于全国各级环保部门而言,任何悲观、畏难、怠惰的态度都是耻辱,任何放任、回避、慵懒的行为都是失职;新法推行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唯有统一认识、铁腕问责、阳光执法,才能还子孙后代一片碧水蓝天。
通过就是对贯彻实施环保新法还需补齐执法短板这一热点的简单介绍,申论一直是政法干警考试的难点,所以大家在平时的复习中一定要掌握一些技巧,这样才能提升自己的能力,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成为政法干警队伍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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