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人才网同步安徽卫生人才网考试动态信息:2015安庆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84人公告(4)。更多关于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安徽卫生人才网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卫生人才网,安徽卫生人才网官方微信:ahwsrcw和安徽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县医院、县中医院拟聘人员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初步确定,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再确定本次招聘的所有拟聘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规定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有关事宜
面试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卫生局网、宿松县人社局网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实施,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县卫生局 7819536、7821201
县人社局 7849317、7821270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7821887
宿松县卫生局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日
附件二:《2015年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表样)
附件三:《2015年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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