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公务员行测法律知识点:收养条件
2014-03-10 13:4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考试动态信息:2014安徽公务员行测法律知识点:收养条件。更多关于行测备考,行测技巧,安徽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育(anhuihuatu)认证号和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ah.huatu.com)消息,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安徽华图特发布2014安徽公务员行测法律知识点:收养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安徽省考备考交流群: 79051780。2014安徽公务员行测法律知识点:收养条件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A.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某男擅自按市场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答案】D。解析:当继承开始时,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如无遗嘱,再按法定继承。因此,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A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工伤补助金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B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
【知识点拓展】
本题D选项是关于《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法》在近年来公务员考试当中出题率虽不高,但2012年山西省考选项中出现,需要引起考生对此方面知识的了解。公务员考试竞争日趋激烈,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更加全面、认真备考,才能在笔试环节脱颖而出,入围面试环节。下面安徽华图专家就《收养法》当中收养条件的相关规定做以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被收养人条件:《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条件:《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及华侨收养条件:《收养法》第七条规定:(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附: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4.收养的限制条件:(1)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相关阅读——
【点击查询】2014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职位表】2014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点击进入】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考试题解析】2013安徽公务员考试考试题答案汇总
【辅导课程】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培训辅导课程
【网校课程】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校视频课程
【网报流程】华图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网上报名流程
【辅导资料】2014安徽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独家内部教案)
【安徽华图教育微信号:anhuihuatu】
——推荐阅读——
招录信息——2021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查询|考试大纲
考生通道——2021安徽公务员报名|准考证|历年试题|备考咨询
教材资料——2021安徽公务员图书教材|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2021安徽公务员笔试课程|网校课程|直播讲座
以上是2014安徽公务员行测法律知识点:收养条件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