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安徽农信社考试法律备考:民事法律关系
2013-12-03 11:21 安徽农商银行招聘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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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农信社考试法律备考: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它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由三个因素构成,每项民事法律关系都不能缺少这三个因素,它们是:主体、客体、内容。
(一)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
我国的民法将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1.自然人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特别的情况下,自然人这一民事主体,还可以表现为其他形态,如个体工商户及农村承包经营户。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因此,特别注意的是,它讲的是一种资格,而不是讲具体的权利。在我国,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自然人在整个生存期间,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比如,婴儿一出生,便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它和民事权利能力不同,任何自然人都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但并非任何自然人都具有同一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年龄以及智力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我国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以下三类: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具有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事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还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指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只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1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3条第2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13条第1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需要依法核准登记。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这实际上承认个体工商户具有名称权。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独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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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