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中国法学会面试公告
2013-02-04 09: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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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国法学会2013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 性 别 | 准考证号 |
职位面试 最低分数线 |
童程遥 | 男 | 931133173313 | 111.80 |
原晓静 | 女 | 931170180106 | |
谭宗富 | 男 | 931142193928 | |
徐媛媛 | 女 | 931170350127 | |
刘玉杰 | 男 | 931171141301 |
机关党委(人事部)人事保卫处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
二、面试资格确认
(一)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2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renshibu@chinalaw.org.cn,进行面试确认。
邮件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面试”,邮件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等。
(二)面试对象须于2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复印件提交我会人事部。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上均为复印件;
2.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三)补充说明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2.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3.上述仅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面试时请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考生如放弃面试,最晚应于面试前5天告知中国法学会,如无故随意放弃面试,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5.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人事部);邮编100034。
三、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3年2月28日(周四)全天进行。上午9:00时正式开始,考生需于8:40分之前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地点
中国法学会机关一层多功能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
附近交通:我会位于西二环月坛北桥东侧,考生可乘22、88、102、105、109、603、626、690路公交车在缸瓦市站下车、或乘47路公交车在丰盛胡同站下车。
五、综合成绩
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含专业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职位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考生也可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体检、考察相关情况说明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晓平 杨维贵
联系电话:010-66518531
特此公告。
中国法学会人事部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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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