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安徽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资料:法律练习4(2)
2012-11-15 16:41 安徽农商银行招聘 来源:安徽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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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16.[答案] 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故选A。
17.[答案] 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答案是正确的,当选。
18.[答案] B。 [解析] 《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中州公司进行了房屋的建设,其因事实行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本题正确答案是B。
19.[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该名画尚未交付给乙,也未交付给丙,所以乙和丙不享有所有权。至于该画最后被甲的儿子取出给了乙,乙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该面的所有权,因为乙受让的时候不是善意的,而且甲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其行为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20.[答案] A。 [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是指基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意思表示)的取得,例如,对遗失物、漂流物等的拾得:继受取得是指由他人的转移(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包括继承和转让。本题中,A选项中甲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是继受取得,当选。B、C、D都是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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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翟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