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蚌埠海关驻宿州工作组招聘海关协管员4人(3)
2012-06-06 09:38 安徽人事考试 来源:安徽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高学历者优先。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天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与公示
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体检由宿州市商务局组织,考察工作由蚌埠海关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宿州市商务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由蚌埠海关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进行培训。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即予以聘用,月基本工资待遇18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二)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每次续签的合同期限为1年。对聘用人员实行月度绩效考核,根据制度规定实行奖惩。
本公告由蚌埠海关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蚌埠海关 0552-4039963。 (下页见附表)
蚌埠海关
宿州市商务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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