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语言有别于其它文体的语言,它具有自己的特点:语言精炼、文风质朴、讲究程式的规范等。由于公文语言运用有其特殊的风格和要求,因此在起草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运用。现就公文用语的“常见病”简析如下:
一、书写不规范
公文用语的一词一句、一个概念都必须准确无误,不容产生歧义。汉语中,形近字、同音字特别多,起草公文应特别注意字词的书写,消除错别字。由于疏忽大意或对其词语内涵不清楚.容易造成公文语言中错别字的产生。如“升国旗”写成“开国旗”;“苦干、实干、加巧干”写成“苦干、实干、加23干”;“启事”写成“启示”;“务必”写成“勿必”;“反映”写成“反应”;“消除”写成“消灭”等。
二、语义辨析不当
汉语言中,表达同一个意思,有时可有几个甚至几十个近百个意义相近的近义词语,在选择时要注意它们语义的细微差别,准确恰当地运用。如:关于“死”的词语就有“逝世”、“亡”“英年早逝”“寿终正寝”“牺牲”、“殉职”“老了”等,运用时要注意其细微的区别。
三、词语外延限定有误
公文中往往因一字一词之误导致种种歧义,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公司决定,从一九九九年一月起,适当增加在岗职员的工资”。这里的“从……起”至关重要,起到了准确界定的作用。这里特别指出要避免语义过分地夸大或贬低,防止诸如“特大”、“最”、“最最”“首创”“第一”等“特大调”的误差。
四、简缩词语欠规范
人名、地名、年月日等不能滥用简称。年份写法应概用全数,不得省略。简称应规范化。如“全国人大”不能写成“全人大会”,也不能用作“国大”。“两个文明”、“三个代表”、“四有新人”等都不能随意增删。并且要注意的是,公文中简称词语不能过多,多则滥,滥则有损文风。
五、词语搭配失当
公文写作中语言要互相搭配,以使语句通顺、表意清晰。否则,就会出现语病。如“我们要继承革命优良传统和作风”。动宾搭配失当:不能“继承”“作风”。
六、句子成分残缺
句子缺少某些成分,也会使语句不畅,表意不清。如“在社会实践中,使大学生们了解了社会”。这就缺少主语,应将“使”去掉。
七、指代不明
公文写作中使用代词,要使句子连续、结构紧凑,还要保持代词的前后一致。否则就会指代不明。如“我厂经过治理整顿,面貌一新,该厂领导班子对未来充满信心,对这个厂制定了十年发展规划”。这里“我厂”、“该厂”、“这个厂”前后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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