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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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 财务会计职位
泰安新泰市人民检察院财务会计职位
职位详细
地区
泰安
系统
检察院系统
招录机关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招录职位名称
财务会计职位
录用计划
1
用人单位
机关
职位描述
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专业要求
以大学本科报考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及其近似专业; 以研究生报考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方向),及其近似专业
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学士及以上
招录对象
不限
职位类型
公务员
申论试题类型
B类
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不限
咨询电话
0538-301116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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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此职位信息只为各位考生提供报名参考之用,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