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常德 > 常德法院系统 > 法官助理(执行)(2)

常德常德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执行)(2)

  职位详细
地区常德
单位名称常德法院系统
单位性质法院
职位性质
招录主管部门
单位层级
职位名称法官助理(执行)(2)
职位简介
招录人数20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性别要求
民族要求
最高年龄要求35.0
最低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本科
汇总专业要求法学大类
户籍或“四项目”人员服务地要求
具体要求的户籍或“四项目”人员服务地
专业考试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部分特殊职位标注鼎城区法院5名、澧县法院4名、临澧县法院3名、安乡县法院1名、石门县法院3名、桃源县法院4名。
是否需体能测评
体检标准
其他招录条件
是否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贫困县市区及其乡镇办)
是否享受64号文件政策
咨询电话
查询其他职位 全部职位表
返回首页
免责声明:此职位信息来源人事网,只为各位考生提供报名参考之用,最终数据请以人事网正式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