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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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助理(执行)(3)
株洲株洲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执行)(3)
职位详细
地区
株洲
单位名称
株洲法院系统
单位性质
法院
职位性质
招录主管部门
单位层级
职位名称
法官助理(执行)(3)
职位简介
招录人数
4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
基层工作年限要求
性别要求
男
民族要求
最高年龄要求
35.0
最低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本科(学士)
汇总专业要求
法学大类
户籍或“四项目”人员服务地要求
具体要求的户籍或“四项目”人员服务地
专业考试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
部分特殊职位标注
茶陵县法院4人
是否需体能测评
体检标准
其他招录条件
是否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贫困县市区及其乡镇办)
是否享受64号文件政策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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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职位信息来源人事网,只为各位考生提供报名参考之用,最终数据请以人事网正式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