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以下简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组织实施全市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同步实施,另行公告):
一、考录办法和程序
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二、考录计划和职位
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我市2012年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71名。其中,市县区直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29名(含毛集实验区3名),法院系统14名,检察院系统3名,公安系统22名,司法系统9名,乡镇机关86名(其中优秀村干部5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8名。
各级机关的招录计划和职位简章等信息,于3月6日在《淮南日报》和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先锋网(www.hnxfw.gov.cn)、淮南市公务员局网(www.hngwyj.gov.cn)、淮南人事人才网(www.hnhr.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等媒体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以上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官方网站了解信息。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至1994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等系统的司法警察,下同)职位的按人社部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其中2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