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蜀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招(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选)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
4、身体健康,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的条件。
5、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除具备招聘条件中的1、2、3、4条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9月1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奖学科需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3、体育学科需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或国家D级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书。
(三)纪律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招(选)聘。
三、招(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选)聘中小学教师共137人。其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7人,详见附件1《蜀山区201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公开选聘优秀中小学教师20人。详见附件2《蜀山区2011年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
四、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参加招聘的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9:00至6月27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11年合肥市蜀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考生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6月2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29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学科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时间为6月30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它学科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城乡特困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城乡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的考生,先按正常程序报名并缴费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退费时间见网上通知,逾期不予办理。
4、考生于201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2011年6月24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以及能证明符合选聘条件的证书或文件、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蜀山区2011年引进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到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279号,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12楼。
3、报名后,由区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并在合肥市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内容为三科:(1)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及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占笔试成绩的30%,(2)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3)教学设计,占笔试成绩30%。
3、笔试时间、科目安排:
7月9日上午 |
8:00-9:30 |
《教育教学理论》 |
10:00-12:00 |
《学科专业知识》 |
|
7月9日下午 |
2:00-4:00 |
《教学设计》 |
4、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卷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四)面试
1、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并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教师学科提供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2)参加招聘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两项。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上课占80分、答辩20分。
(3)参加选聘考生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初选人员
1、参加招聘的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合成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统计分数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参加选聘的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3、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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