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及各招聘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所属1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编内招聘44名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见附件1);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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