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国企招聘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华图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事业单位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华图商城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19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犯罪客观方面

    2019-12-03 09:28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安徽华图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安徽华图发布公共基础知识:2019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犯罪客观方面。更多关于事业单位备考,2019事业单位,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安徽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请关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考(ahsydwzk)公众号和交流群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群

    2019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犯罪客观方面

      一、犯罪行为

      (一)分类:

      1.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是指以积极的身体举动试试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2.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重点掌握不作为)

      (二)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1.有义务作为: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不包括道德上的义务;必须是针对特定人的义务)

      2.有能力作为: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

      3.有危害发生: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

      (三)构成不作为犯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

      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包括:

      1.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如父母子女之间的相互抚养赡养的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如警察、消防员有救死扶伤的义务;

      3.由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因为签订了雇佣合同,保姆对家里老人产生的照顾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带邻居小孩游泳,小孩溺水时救助的义务。

      二、犯罪结果,是犯罪行为对刑法保护的客体所造成的损害。

      三、因果关系,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例:

      1.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D)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D)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

      ——推荐阅读——

      招考信息--2020安徽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职位表|报名入口|备考咨询

      面试相关--2020安徽事业单位成绩查询|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辅导课程--2020年安徽事业单位笔试课程|面试课程|图书|网课

      备考指导--2020安徽事业单位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资料|历年试题

      以上是2019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犯罪客观方面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admin)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0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课程
    2020年聚焦两会新考点事业单位时政周播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职位 咨询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