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四大好消息
2023-04-28 09:38 安徽人事考试网 来源:网络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四大好消息
看点A 将尝试委托相关机构遴选事业单位领导人
《规定》: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以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
解读:国家行政学院许教授许认为,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是事业单位领导人选人的新模式。
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的领导人的选任,还是按照干部管辖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许耀桐认为,允许具备资质的猎头公司、中介机构、第三方部门等相关机构根据事业单位用人要求进行遴选,将更为专业化、规范化。
国家行政学院刘教授也认为,目前,诸如大学、医院、研究机构等事业单位采取行政化的方式任命领导人员,突出行政色彩,往往却忽略了专业要求,引入多样化的选拔任命方式,有助于事业单位淡化行政化色彩。
看点B 行政领导人员将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规定》: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解读:许教授解释,行政领导人员在事业单位中负责了主要业务,采取聘任制,意味着不仅有聘任期限,还要制定任期目标。聘任时便是好中选优,选出一批符合事业单位发展要求的领导;任期中根据目标跟踪考核,做得不好甚至可以提前“炒鱿鱼”;聘任期满,也可以根据其业务表现,决定是否续聘。这样一来,不仅将能解决领导岗位“能上不能下”的问题,还能激发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看点C 首次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
《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解读:刘教授说,目前,在部分大学院校已自行明确领导人员的任期,但从中央发文提出统一要求,这还是第一次。任期制的明确,将解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流动性差,避免在一个岗位上长期任职带来利益固化、贪污腐败等问题。
看点D 领导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保持合理关系
《规定》: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类别,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领导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单位长远发展相联系,与本单位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关系。
人社部明确: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些人的收入要增加
近日,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规划要求,深化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更加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基本建立。
深化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规划》提出,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
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
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今年6月30日,人社部了“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对技能人才建立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合理评价技能要素贡献。
同时,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专项特殊奖励,按规定探索实行股权激励、项目分红或岗位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并结合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统筹设置技能津贴、师带徒津贴等专项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畅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的机制,提高技能人才薪酬福利水平。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规划》明确,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
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
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
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在此之前,我国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
推动分配向一线岗位倾斜的表述,也在多个中央文件中提及。
2019年11月5日发布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2020年4月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3月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落实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规划》提出,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
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工资总量正常调整。
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
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
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完善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
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关于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人社部等三部门今年3月印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同时进一步明确,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河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高校、科研机构薪酬制度改革,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科研人员等实行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扩大工资分配自主权。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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