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辽宁海事局面试公告(2)
2017-02-04 09: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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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确认
请各考生于2017年2月10日17时之前通过E-mail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3)到zhaolu2017@lnmsa.gov.cn进行确认。E-mail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面试确认”,例如:“0701001001张三面试确认”。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者视同放弃面试。
若考生决定放弃面试的,请于2017年2月10日17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3)传真并邮寄至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如考生放弃面试或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且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视同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考生情况上报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未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体检。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七、注意事项
1.请通过体检的考生将考察联系表(见附件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lu2017@lnmsa.gov.cn。
2.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在面试确认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我局按有关规定承担。
3.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否则后果自负。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发送E-mail到zhaolu2017@lnmsa.gov.cn。
4.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站(http://bm.scs.gov.cn/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和辽宁海事局网站(www.lnmsa.gov.cn)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5.辽宁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625607
联系人:常乐
传真:0411-82625243
E-mail:zhaolu2017@lnmsa.gov.cn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5号辽宁海事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116001
6.监督电话:
010-65293731;0411-82624554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3.面试提交材料相关样本
4.考察联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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