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政法干警面试备考:民事纠纷性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2016-12-19 17:28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来源: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工作已经到了尾声,大多数省份已经公布了面试时间,一部分省份已经结束了面试环节。面对还没有开始面试的省份,考生就要积极准备面试的备考了。到了接近面试的时刻,很多虚的东西都已经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重要的是如何去用一些小技巧或者小窍门能迅速改变这一切。作为一名合格的政法干警,必然需要应对群众性突发事件。而这经常是考题之中必然出现的,也是考生需要多加了解和应对的。如果碰到群体性突发事件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确认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性质,要做好了解,看看是民事纠纷还是群体上访事件,根据不同的事件要有不同的做法。如果是民事纠纷应该如何选择呢?
答题原则及思路:
1. 及时介入。采取果断措施,尽快平息事态稳定局势,力争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2. 坚持疏导。晓之以理,示之以害,动之以情,彰之以法。要做深入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注意与群众的沟通,要耐心、真心听取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决不可简单粗暴、鲁莽行事,更不能随便动用专政力量,激化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疏不可堵”。正确判断事件性质,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讲究策略,把握时机,抓住重点,因情施策,积极化解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还要注意几点:一是要充分发挥矛盾双方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和在当地享有威望、德高望重的人士的影响作用来做调解工作;二是要迅速查清突发事件的重要人物并予以重点控制,使其活动受阻滞,事态不会继续扩大,同时要避免有人借机激发矛盾;三是要准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采用教育疏导的方法,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3. 依法处理。严格依法行政,绝不能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
4. 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善后工作。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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