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报考指导备考资料考试题库|面授课程网校课程图书| 试题库职位库直播|华图师资

  • 在线客服咨询
    公务员 在线咨询
    合肥 在线咨询
    安庆 在线咨询
    蚌埠 在线咨询
    亳州 在线咨询
    巢湖 在线咨询
    池州 在线咨询
    滁州 在线咨询
    阜阳 在线咨询
    淮北 在线咨询
    淮南 在线咨询
    黄山 在线咨询
    六安 在线咨询
    马鞍山 在线咨询
    宿州 在线咨询
    铜陵 在线咨询
    芜湖 在线咨询
    宣城 在线咨询
    网课图书 在线咨询
    0551-63662985
  •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3月30日)

    2016-03-27 10:2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公务员考试QQ群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考试动态信息: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3月30日)。更多关于安徽公务员考试,安徽公务员每日一练,安徽公务员,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育(anhuihuatu)认证号和交流群(省考公务员考试QQ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发布: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3月30日),为了助力考生备战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本站提供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大纲解析会。根据历年考试时间安排,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将于3月在安徽人事考试网公布,具体时间以官方公告发布为准,从现在起考生们要多加练习。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考试群:79051780。关注安徽华图官方微信(世纪青年:anhuihuatu),随时随地,微信刷题,不用下载,手机直接做题!

    历年省考考试题演练尽在砖题库

    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3月30日)

      66.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

      A.杜某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盈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某是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且物价局对猪肉做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为此,黄某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66.B.【解析】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在本题所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第一个事例,杜某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事例,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黄某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只有在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

      67.代理: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小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小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一国内某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非常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诉讼。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67.C.【解析】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小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小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

      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就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要求的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68.共同犯罪: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第二,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第三,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据此定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是( )。

      A.某人对社会不满,一次进入超市,趁人不备,在装大米的货柜里放了砒霜,恰巧被旁边过路人看见,此人并未吭声

      B.乙公司是甲公司最大的客户,甲公司为了与乙公司续签合同,甲公司的两位正副老总商议从公司账上取走30万,私下送给乙公司项目负责人

      C.两个初中学生,一个13岁,一个14岁,经常在路上抢劫老年人

      D.某人一天夜里潜进一家首饰店,盗走价值数十万元的首饰。为了安全起见,他把首饰托放在姐姐家,其姐并不知情

      68.B.【解析】定义判断有许多都是法律概念,因此,对应试者定义判断的考查实际上也检验了应试者对法律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这就要求应试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

      解答这道题目的关键是要掌握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定义中已经给了三个要件,只需对比某种行为是否具备以上三个要件。在事件A中,二人事先并不认识,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无共同行为。事件C中,虽然二人都有犯罪行为,也是共同故意,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事件D中二人虽有姐弟关系,但犯罪属一人实施,其姐并不知情。因此,只有B符合三个要件。

      69.诚实:指言行与内心思想一致。

      根据定义选出最为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 )。

      A.伽利略捍卫、宣传“日心说”

      B.某人为评副教授,把只有初级程度的英语水平填成“熟练阅读”

      C.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D.用金钱把自己包装成高尚的人

      69.A.【解析】伽利略的事迹是诚实,他坚持真理;而B、C、D各项的行为都是言行不一致的。

      70.国家定价: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指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据此定义,下列属于国家定价情况的是( )。

      A.某市的公交车价格与其他城市相比一直偏低,公交系统处于低盈利甚至亏损的状态。为了调动公交部门职工的积极性,市政府经过仔细研究,决定把公交车票从统一票价的0.5元上调到1元

      B.某市风传口蹄疫流行,老百姓不敢吃猪肉,纷纷抢购牛肉,导致牛肉价格飞涨。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市场价格部门对牛肉的价格做出了最高限价规定

      C.某国有商店一贯坚持薄利多销的经营宗旨,商店领导下令,凡店内出售的商品价格均不得超过进价的130%

      D.一家国有家具制造企业,一套卧房家具的出厂价是1500元。后来,原材料价格上涨了15%,该企业也随之把价格上调15%

      70.A.【解析】这道题掌握定义的关键是搞清楚行为主体是各级政府的有权制定价格的部门。选项C与D中虽然都是国有企业,但定价的主体是企业本身,而不是政府,所以应排除。选项B强调的虽是物价部门做出的行为,但只是规定了限价,而不是具体的价格,所以,也应排除。只有A选项符合定义的要求。

      ——推荐阅读——

      招录信息——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 | 职位查询 | 考试大纲

      考生通道——2016安徽省公务员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入口

      报考备考——2016安徽公务员报考条件 | 历年考试题 | 在线模考

      教材资料——2016安徽公务员图书教材 | 时政热点 | 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2016安徽公务员笔试课程 | 网校课程 | 在线讲座

      ——推荐阅读——

      招录信息——2021安徽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查询|考试大纲

      考生通道——2021安徽公务员报名|准考证|历年试题|备考咨询

      教材资料——2021安徽公务员图书教材|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2021安徽公务员笔试课程|网校课程|直播讲座

      以上是2016安徽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3月30日)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安徽人事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编辑:sin木槿)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历年安徽省公务员职位及分数线匹配查询
    2020安徽省考30天陪考计划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试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职位 咨询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