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权的行使主体应当是分离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3)政府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的分开。在政府内部,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与行政职能必须分开,同一政府机构不能既承担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又承担行政职能。
2.政企分开的主要措施
(1)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3)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所有制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政企分开的融资投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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